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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红红红红瞳!

发表时间: 2024-08-18
“对不起。”

我把腰弯下九十度万分诚恳的向他道歉,“我太饿了,没控制住自己。”

“没关系。”

他竟然说没关系。

我弓着腰不敢看他,只觉得这声音怎么听怎么温柔。

如果他是女的,我是说如果,就算他己经己婚了,我也想把他抢过来。

等等,我是跟女的抢,还是跟男的抢呢?

我晕。

这时,耳边传来翅膀扑棱的声音,我好奇这是谁的翅膀,就抬起了头。

一只洁白无瑕的鸟落在了他手上,两只爪子牢牢的抓住他的手指。

是鸽子啊,我还以为是他的翅膀呢。

我这么想是因为我真的在游戏或者电影里见过长着蝙蝠翅膀的吸血鬼。

他抬起手,白鸽飞落在他肩头,小脑袋歪了歪,好奇的打量着我。

小家伙,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你主人,被吃掉的就是你了。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叫原——”还是不说真名了,他肯定无法理解“原泽”这个名字怎么算上名和姓才两个字。

“我叫乔纳希。”

“乔纳希……”他低声念了一遍,“我叫戈兰。”

“现在己经很晚了,你来这里是?”

戈兰扫了一眼他肩上的小动物,“带他来散步,你呢?

如果肚子饿的话,应该去旁边的猩红之盏吧?”

又是猩红之盏,现在我己经知道它是家连锁店了。

“那是因为,因为我的钱不够。”

“血液的价格上涨了吗?”

我怎么知道啊,我又没买过。

“额……是的,你知道的嘛,整个斯图萨斯城就这一家卖血的商店,很容易造成垄断,他要抬价,我也没办法。”

戈兰若有所思,“这样吗?”

他看起来很认真,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把血液价格打下来呢。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是真的在考虑这个问题。

我又情不自禁的看向他,他的嘴唇异常红润,我知道那是我搞上去的血,刚咬完人家又去亲人家,我真是个变态。

我可能真的盯他太久了,戈兰发出了疑问的低音。

“嗯?”

拜托,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

此刻我无比想念我的爸比,我在心里祈祷他快点出现然后把我带走。

“你还好吗?”

戈兰动作很轻的用手指的背面触碰了一下我的额头,“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他的手指很凉,我像是被烫了似的缩了一下。

“不不不,我没事。”

“我明白了。”

他依旧笑的温柔,像月光一样浅,可是在我看来却异常灼人。

我来不及搞懂他明白了什么了,只想立刻逃走。

“我先回去了,今天非常感谢你,祝你散步愉快,晚安,拜拜。”

说完我转身就跑,管它礼不礼貌,再不走我就要被这里凝固的空气给憋死了。

……我一路脚步虚浮的像只鬼,终于回到了我温暖的小窝,我锁上房门,幸好卡尔顿没被我吵醒。

睡觉睡觉,身为一个人类,总是熬夜会猝死的。

睡着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换了双拖鞋走进卫生间,如果不刷牙的话,我就要带着戈兰的血过夜了。

天,我怎么那么变态。

站在镜子前,我己经做好看见一嘴大红牙的准备了,现在想想,我竟然是顶着一嘴大红牙跟戈兰说话的。

唉。

我露出牙齿抬起头,却没料到红的不是牙齿,而是眼睛以及猴屁股一样的脸颊。

我接受自己脸红的事实,可是眼睛是怎么回事!

红红红红瞳!

我震惊之下碰掉了牙杯,玻璃材质的杯子,因为装满了水,重重的落在了地上,一下就碎了。

我的手抖的不像是自己的,而我仍然努力的用它触碰自己的眼皮以及比从前尖锐许多的虎牙。

镜中的人和我做着同样的动作。

一定是乔纳希本人回来了,他在跟我争夺身体的控制权,所以我刚才才不情不愿的咬了戈兰,吻他也是因为乔纳希本是个同性恋,喜欢漂亮男人,一定是这样。

镜子里的吸血鬼也一定是乔纳希,才才才不是我!

“儿子?”

卡尔顿敲了敲房门,“你还好吗,儿子?”

此刻我己经跌坐在了地上,我不想给他开门,可是敲门声仍然在继续,而且越来越急促。

我半爬着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打开了门。

“发生什么事了?”

我强忍着情绪摇头,“杯子被我不小心打碎了。”

我以为卡尔顿知道缘由后就会离开,可谁知他突然捧住了我的脸,特别激动的看着我的眼睛,然后笑了起来。

老爸,我都快哭了好吗?

“宝贝儿子,你的眼睛终于会变红了,看来是爸爸的血脉觉醒了!”

他笑的可真自豪,我却一头雾水,乔纳希以前不会变红眼?

不是说吸血鬼受到刺激都会红眼的吗?

“我以前不会?”

“你忘了,因为妈妈是人类的缘故,瞳色或多或少会受点影响。”

我妈……呸——乔纳希的妈妈是人类!

我知道她己经去世了,但从没想过她会是人类。

卡尔顿看一下我的眼神也充满了自豪,我理解他的心情,毕竟我亲爸也这么看过我。

“爸,我有点困了。”

“那你休息吧。”

然后他在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儿子,看到你慢慢变好爸爸真的很开心。”

送他走,我失魂落魄的倒在了床上。

来到这里,之前我唯一接触过关于穿越的事物,就是那些我没怎么看过的穿越剧。

可是人家仅仅是穿越时空,为什么到我这里连物种都变了!

我有些恼怒的抱紧枕头,想象自己正在勒死那个让我穿越的家伙。

谁来告诉我,我究竟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我想啊想啊想啊,想到了凌晨西点钟,要是搁在从前我一定会困成狗,可是现在我简首精神抖擞。

拜托,我己经知道自己变成吸血鬼了,不用再提醒我了。

现在看来,我的听力视力嗅觉的提升也是因为这个,吸血鬼还真是个强悍到变态的生物。

我记得《血族之史》上介绍军事发展的那部分提到,虽然邦蒂斯大陆维持着和人间同等水平的科技,但他们并不热衷于使用热武器。

编者举了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来说明原因。

我翻开床头柜的红皮书,找到了那一页。

他写道:吸血鬼可以躲避子弹。

我突然觉得红海更像是人类的母亲河,如果不是它的阻拦,吸血鬼们前往人间,那我们广大人族朋友岂不是要完。

等等,这个母亲河他也会阻拦我吗?

如果我真的搭上了返回人间的人类商船,会不会把船搞沉?

头痛。